各行其道,保障安全。(张奇辉 摄)
按照路牌指示通行。(张奇辉 摄)
交警严查违法行为。
遇交叉口时应谨慎通行。(张奇辉 摄)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孙玉玉 通讯员 齐铭 本版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提供(署名除外)5月17日,王某因驾驶重型厢式货车在海翔大道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集美交警开出处罚通知书。无独有偶,翔安交警也于当日查处一例大货车在海翔大道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海翔大道是横跨岛外四区、串联厦漳泉三地的交通大动脉,车流量大、车速快、大型车辆多,行驶时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今天,我们邀请四位深耕一线的交警,共同梳理出最为常见的7种危险行为并做出安全提示,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违法行为,平安出行!
违法行为
不按道行驶
海翔大道主路双向6车道,单侧三个车道由左往右,依次为小型车车道(超车道)、大小型车车道、大小型车车道,为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小型车车道是不允许大型车辆通行的。
不过,部分大型车辆驾驶员不顾安全,在海翔大道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带来极大危害。
这些行驶在小型车车道的大型车辆,与正常行驶的小型车辆形成速度差,容易使后方跟随车辆发生拥堵。而且快速路上一般右出左进,久占小型车车道容易忽略出口匝道并错过出口。同时,大型车辆长时间行驶在小型车车道内,后方车辆如果强行从右侧超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违法行为
占道停车
由于是串联厦漳泉三地的交通大动脉,海翔大道行驶着很多大货车,个别驾驶人感到疲劳、需要就餐时图方便,随意将车停在辅道,或者最外面的应急车道等,给道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随意停车、占道停车会占用有限的道路面积,影响道路通行效率,进而引发交通拥堵,损害广大交通参与者合法的通行权。同时,车辆占道违停,容易导致后方来车发生追尾事故,也会影响其他车辆的视线,从而诱发交通事故,威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别的车辆为避让违停车辆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违停车辆也要承担责任。
违法行为
两轮车上快速路行驶
海翔大道是城市快速路,主车道车流量大、车速快,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行驶,摩托车、非机动车可在辅道安全通行。
但是个别摩托车、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图方便驶入主车道,甚至与机动车抢道、随意变道、逆行等,不仅影响机动车的正常通行,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摩托车、非机动车稳定性差,缺少安全防护,与其他机动车相比,车速差距较大,不具备在快速路上行驶的安全条件。此外,高速行驶的汽车在超越摩托车、非机动车时,会产生“狭管效应”,容易使其失去横向的稳定性,十分危险。
违法行为
随意变道
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变更车道是常见的操作,但有的驾驶人“随便操作”,不管什么时候,自己想变道就变道,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特别是在海翔大道这样的快速路上,不仅变更车道要慎之又慎,随意加塞更是要坚决摒弃。
行驶在海翔大道上,要时刻注意各行其道。若确实需要变更车道,要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后方车辆,确认安全后再逐渐变道,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切不可突然变道,严禁在实线处变道。
遇到其他车辆强行变道时,如果情况允许,尽量不要争抢,防止在争的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安全驾驶是第一位的。
违法行为
疲劳驾驶
海翔大道串联厦漳泉三地,个别大型车辆的驾驶人会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
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疲劳驾驶对驾驶人的注意力、感知力、思维能力、判断力、意志力等都会产生影响,伴随而来的是视线模糊、动作呆板、反应迟钝、精神溃散等状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要避免疲劳驾驶,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白天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尽量避免深夜、午间、凌晨等易疲劳时段出行,行车中精神专注,困累别硬撑,可及时驶出海翔大道寻找附近停车场停车休息。
违法行为
分心驾驶
分心驾驶也是驾驶人常见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开车时使用手机发微信、刷抖音、接打电话等,是驾驶人最容易出现分心驾驶的行为。调查显示,开车时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状态的数十倍。开车时不经意间的视线转移或短暂思考,都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后果。
交警提醒,出发前应提前调整好所有的机动车控制设备和后视镜,提前查看地图,运行导航设备,并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驾车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使用手机,可以将车停在安全地带后再使用;避免驾车时抽烟、吃东西或者喝水,不要与乘客进行复杂或者情绪激动的对话。此外,可以尽早出发,为自己预留足够的时间。
违法行为
超速行驶
海翔大道主车道最高限速为80公里,但是个别车辆往往开着开着就超速了,特别是夜深车少的时候。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时视野变窄,影响驾驶稳定性,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同时,超速行驶的车辆发生机械故障的可能性增加,容易爆胎、制动失效等,最终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时刻绷紧安全弦,路况再好、车辆再少也要杜绝超速。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十)项:不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链接
管养施工
要正确摆放安全标识
道路施工、管养人员在道路作业时,会专注于现场作业而忽略了周边道路情况,个别人员更是安全意识淡薄,甚至存在冒险作业、随意穿行马路、翻越隔离护栏、不走人行道和斑马线等交通陋习,十分危险。
交警提醒,道路施工、养护人员在道路作业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随意横穿马路、随意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等交通陋习。同时,要注意过往车辆,时刻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在道路中间作业时,要规范放置安全锥,严格按照规定穿反光背心,按规定停车作业等,雨雾等恶劣天气下更要加大安全保护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经过施工路段时,驾驶人应注意减速慢行。
海翔大道
海翔大道已成为厦门主要货运通道之一,是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域大通道的组成部分,是厦门快速路网的重要骨架,全长47.7公里,是国道G228、G319线重要组成部分。
海翔大道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全线主车道双向6车道,辅道4车道,主车道最高限速80公里。
受访交警
集美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陈章油
海沧分局交警大队东孚中队中队长 许耀鑫
同安分局交警大队西柯中队负责人 朱小池
翔安分局交警大队马巷中队中队长 陈世刚